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提高生源質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關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傳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一點也不紀律松弛,絕不能撐起新冠新冠肺炎新冠肺炎治理防線,完成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始建于1954年的獨立設置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現為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職院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單位、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
第六條 學院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芳園西路5號(東四環霄云橋外大山子方向800米右側)。
郵政編碼:100015
招生咨詢電話:010-85305876 (劉老師)
學院網址:thabitpulak.com
招生信息網址:thabitpulak.com/jxjyxy/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本校面向社會招生。招生對象是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第八條 本校2021年招生專業: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現代物流管理等4個專業。具體招生計劃以北京市教委審批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為準。
第九條 招生層次: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起專)
第十條 證書類型:成人大專(業余)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 學制: 2.5年。
第十二條 學習形式:業余時間、面授。
第十三條 上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及雙休日。
第十四條 學生上課時間段:
序號 |
專業名稱 |
上課地點 |
1 |
電子商務 |
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芳園西路5號) |
2 |
市場營銷 |
|
3 |
電子商務 |
北京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順義分校(地址:北京市順義區石門大街丙6號) |
4 |
大數據與會計 |
|
5 |
現代物流管理 |
第四章 報名及考試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3.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中職(中專、職高、技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4.非京籍考生需持有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證。
第十六條 考試紀律:考生考試時要認真閱讀《考場規則》,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誠信考試。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考試作弊、違紀舞弊者,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第五章 錄取與復查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確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招生計劃、分專業、以考生的志愿順序、按總成績(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專業課加試成績必須合格)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專業調劑:錄取結束后,專業錄取人數不足20人的,原則上不開班。本校將取消的專業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備案。服從調劑的考生,學校聯系考生校內調劑。不參加校內調劑的考生在指定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參加調劑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通知書:本校負責以快遞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入學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于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本校成人教育收費均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規定的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費標準執行。
文史類專業收費標準3.00元/學時,畢業前應修總學時不低于2000學時。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招收學生信息信息運轉進行監察:招收學生信息信息運轉由工程學院紀檢監察辦工室和深圳幼小銜接考式院步入社會幼小銜接招收學生信息信息辦工室主要負責進行監察。
監督檢查投訴電話:010-85305575。
第二十三條 防欺詐警示: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本章程為準,任何降低標準、直接承諾錄取等行為,均屬欺詐行為。
第二十四條 整章程由東莞信息內容職業技能的技術職業技術學校仍然學前教育職業技術學校承當釋疑。
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