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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原則:為了規范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代號:1105)。
2.辦學類型:經教育部批準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3.辦學層次:大學專科,學制三年。
4.學校校址:北京市朝陽區芳園西路5號(校本部)
4.學校校址 北京市朝陽區東壩紅松園北里甲1號(東壩校區)
4.學校校址 北京市豐臺區花鄉辛莊90號(花鄉校區)
4.學校校址 北京市密云區西大橋路7號(首經貿密云分校)
5.基本情況:學校是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國家職業教育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項目單位、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黃炎培優秀學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職院校、北京市“一帶一路”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北京市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區高校示范性創業中心、北京市職業院校信息技術類專業教師培訓基地、北京電子信息職業教育集團牽頭單位、全國信息安全職業教育集團牽頭單位。目前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單位以及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 招生計劃:以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條 招生專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集成電路技術、工業設計、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衛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應用英語、計算機網絡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現代通信技術、工業互聯網技術、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軟件技術、金融科技應用(金融數據安全)、電子商務(全渠道運營)、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美術類)、虛擬現實技術應用、數字媒體技術(游戲設計)、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智能網聯)。
第五條 招生對象:同《北京市2022年試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的招生對象。
第六條 報名條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七條 學費:普通專業6000元/學年;美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
第三章 報名與考試
第八條 文化課報名與考試: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第九條 專業課免試:具有各類專業技術水平或崗位資格證書、各類榮譽證書的考生以及中職階段計算機類課程成績合格的考生。經學校審核通過,可以免試專業課。
第十條 專業課報名與考試
1、專業課加、免試報名時間:7月1日-7月10日,考生需郵寄或傳真2022年高考準考證復印件;同時,符合我院專業課免試條件的考生,將符合免試條件的證書的復印件(A4復印紙)以及中職階段計算機類課程的成績單復印件(A4復印紙,加蓋學校公章),郵寄或傳真至我院,經審核通過辦理免試手續。我院審核證書、辦理免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2、專業課加試時間及考試地點:
① 專業課加試時間:7月14日(周四)
② 線上考試。
3、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芳園西路5號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64374282
4、傳真:010-64374282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院校招生規定、政策和原則。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及其它錄取條件;
3、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身體狀況應適合專業所要求的體質;考生須如實填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例執行;
4、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優秀學生、運動成績突出、有特長的考生;
5、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執行北京市的照顧加分政策;對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擇優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所報志愿都未能錄取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擇優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如果不服從調劑做退檔處理;
6、不設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十二條 錄取通知書寄發: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寄發。
第五章 報到與后續管理
第十三條 報到:待定(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 入學資格復查: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例執行。
第十五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1、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有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均可爭取獎學金。我院高職學生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內獎學金。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類大賽,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體競賽等方面成績突出者,可獲得特殊獎學金。
3、家庭貧困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六條 關于升學:按照北京教育主管部門有關“高職畢業生專接本”文件規定,學校每年推薦高職畢業生參加專接本考試,合格者可升入本科院校學習。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章程適用范圍:本章程適用于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
第十八條 章程執行時間:本章程執行時間為一年。
第十九條 章程解釋權: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相關說明:
招生咨詢電話:64374282、64353978、85305088
招生咨詢郵箱:zsb@thabitpulak.com
學校網址:thabitpulak.com
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二零二二年四月